司炉工交接班制度
接班人员要按照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,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工作,并要详细了解锅炉的运行情况。
交班者要提前做好交班的准备工作,各部位要保持运行正常,做好准备工作。
在交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,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。
交班人员需做到“五交”和“五不交”。
五交:
锅炉压力、水位、温度和燃烧正常;
锅炉安全附件灵敏可靠;
锅炉本体、辅机和附属设备无异常;
运行记录资料、备件、工具、用具齐全;
锅炉房整洁,到达文明生产。
五不交:
接班的司炉人员酒后时不交;
锅炉本体、辅机和附属设备有异常时不交;
在处理事故时不交;
接班司炉人员不到现场时不交;
锅炉压力、水位、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。
交接班时由双方按巡回检查线路逐项检查,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,将交待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地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。
交接班要交接上级有关运行方面的指令。
交接人员在交接班记录簿中签字后,再发现设备缺陷应由交班人员负责。
司炉工岗位责任制
执行锅炉安全技术检查规程,确保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。
在操作中坚守岗位,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遵守操作记录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,严密监视锅炉各项参数的变化,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或做与锅炉无关的工作。
对违规作业的领导指示有责任提出意见,严重违反法规的指示拒绝执行,并可越级上报和向锅炉监察部门反映。
在岗司炉工必须坚守岗位,严密监视各种仪表,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及有关记载,经常对水位、压力、温度、出力、燃料、烟尘、烟风配比等进行观察,调整至锅炉运行状态。
认真做好锅炉本体、风机、给水设备、燃烧设备、控制系统及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,经常检查运行设备情况,合理润滑,保持工作场所整洁,做到安全文明生产。
在正常情况下按照规定做到供热要求,达到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指标。
锅炉运行期间发现危及安全情况时,应采取紧急措施,排出故障并同时上报有关领导。
如遇事故重大发生时,要周密考虑,果断迅速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,不得隐瞒或谎报事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