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
2020-07-08 16:25:47
锅炉房应保持及一切设备完好整齐清洁,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。
凡未经登记、年检、有严重缺陷的锅炉不准擅自启动运行。
锅炉房内所有管线要按规定涂颜色标志,并表示出介质流动方向、管线名称,各个阀门要表示开闭方向、开闭状态。
锅炉房应防潮、防冻、防风雨,地面平整、干净,并有良好的通风条件。
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。
应设置锅炉房平面布置图、流水管线图、运行模拟板及有关锅炉的安全操作规程。
门口应有“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”字样标识。除主管科室、安全监察部门人员外,其他人员应经当班负责人许可方可入内。
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,不准进入锅炉房。学习和参观者须由有关人员陪同,并不得乱动控制系统、燃烧系统、阀门和运行装置,未经允许不准测绘、拍照、摄影、抄录等。
外来人员进入锅炉房,须在外来人员登记簿上登记并在值班人员注明进出时间、是由和陪同人员。
外来人员在锅炉房内活动期间,如遇到特殊紧急情况,一切听从锅炉房值班人员指挥。